中心各科室、各委托单位:
根据检测工作需要,及往年收费情况,对原有关检测收费标准进行统一汇总修订,现公布如下:详见附件1。
本规定自二〇一七年七月一日起执行。
亳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
2017年7月1日
附件1.xls
皖公网安备 34160202000091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