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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修订室内环境检测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6-05-10

各委托单位:

根据省物价局对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收费标准的规定,参照周边地市相关项目收费情况,根据本市工程实际情况,暂定收费标准如下:

单体工程(建筑面积)

收费标准

1000㎡以下的(含1000㎡)

1000元

1000㎡-2000(含2000㎡)

2000元

2000㎡-5000㎡(含5000㎡)

3000元

5000㎡-10000㎡(含10000㎡)

4000元

10000㎡以上的每增加2000㎡在原收费基础上增加1000元

注:以上均为每个单体工程收费标准。

室内环境检测包括室内五项:1、甲醛;2、氨;

3、氡;4、苯;5、TVOC。

原(亳建检字【2010】第3号)文件废止,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

亳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

二○一六年五月十日


 

皖公网安备 34160202000091号